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及来年年度工作计划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及来年年度工作计划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大力下移工作重心,着力推动强基提质,全力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升级,连续9年被评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
一、**年度工作总结
(一)工作效果
统计数据准确化。着力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主动报实出生人口等统计数据。截止9月30日,全县共出生9904人(其中:男孩5332人,女孩4572人;一孩5055人,二孩4119人,多孩730人),人口出生率11.34‰,死亡3682人,死亡率4.22‰,人口自然增长率7.12‰,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81.96%,全员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76.41%,出生人口性别比116.62;落实节育手术9795例(其中:结扎1287例,上环7944例,皮埋157例,流引产407例)。修正全员人口数据23.94万条,全员人口数据逻辑准确率99.99%,数据完整率99.94%;采集录入全员流动人口24.75万,高质量做好PADIS系统、乡镇智能客户端信息双向协查反馈,流动人口“一盘棋”网络协作到位率100%,信息反馈率100%,重点信息反馈率100%。
2.优质服务精细化。
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以下简称“国免”项目),截止9月30日,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164对,目标人群覆盖率86.75%,评估高风险606人,全部进行了优生优育指导,早孕随访率99.51%,妊娠结局随访率99.93%,实验室室间质评结果合格率100%;认真开展出生缺陷干预,68人参检,查出染色体异常3例,有效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经严格鉴定后确定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147人(其中2018年新增20人),全部得到康复治疗。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16例,确定15对夫妇符合再生育条件。大力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开展生殖健康免费普查9.73万人次,减免费用12.6万元。
3.依法治理常态化。
依法治理生育秩序,法院强制执行计生非诉案件102起,查处并已结案“两非”典型案件3起。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切实做到宣传、服务、执行三到位,共发放“单独两孩”《再生育证》204本。严格执行计生审查制度,审查单位362个、个人6149人,否决单位1个、个人29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依规执业,全县未出现因违法行政或违法执业而引发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或恶性案件,未出现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效维护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地位和群众合法权益。近10年来,实现涉计生事件零上访。
4.利导政策长效化。
县委、县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和桂发〔2018〕5号文件规定的“23条计生利导政策”,有几项优惠政策在全省都是少有的,如:实行农村计生家庭子女考取县内高中时加一个“A”的政策,可为独生子女、纯二女户家庭免去借读费1.12万元。截止6月30日,采取“直通车”的形式由邮政储蓄银行发放计生利益导向资金413.52万元(农村奖扶资金212.4万元,特别扶助资金130.56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25.56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45万元),其中县财政在国家、省、市、县配套资金的'基础上提标发放计生利导资金188.47万元。县财政每年预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600多万元,截止9月30日共录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3152人,10月1日前已发放奖励金61.2万元。为确保执行政策的严肃性,对一些改制企业提前退休的人群,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定再发放到位。同时,县计生协会开展了具有特色的生育关怀一帮一、进校园、抗灾救损、走访慰问等活动,扶助1878户贫困计生家庭,发放扶助金131.12万元。全县63户独生子女家庭在征地补偿时享受“增加一人份额”政策资金3.78万元。
(二)主要做法
(1)强化保障措施。
高位推动,统筹决策,全力强化计生工作基本保障。2018年10月以来,县委常委会、县党政联席会、县政府常务会、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8次专题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14大类23个具体问题,召开4次全县性的大型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继续推行县级领导、县直单位联系乡镇(街道)和县级主要领导联系后进乡镇制度。坚持“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总体原则,确保人口计生财政投入逐年稳定增长。2018年县本级计生经费计划投入2079.33万元,比2018年财政计生经费实际投入1840.24万元增加239.09万元,增幅12.99%。县委、县政府在县财政资金压力巨大的情况下,优先保证计生利益导向经费和计生工作保障经费,预算奖扶、特扶、“国免”项目配套经费、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独生子女保健费等计生利益导向资金共406万元;预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625万元;新增 “抓基层、抓基础”活动经费100万元,今年县乡两级已投入157.6万元改善村级计生服务条件;预算“国免”项目和整治“两非”专项经费各30万元,流动人口专项经费86万元。从2018年开始,将村组计生信息员工资待遇每人每月30元由县乡两级按6:4的比例纳入财政预算,2018年预算组计生信息员工资114.1万元,并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县委书记廖桂生、县委副书记、县长庹登军等主要领导多次参加全县计生工作重大活动,采取召开计生工作现场推进会、蹲点指导等办法,经常专题听取汇报,经常过问计生工作,深入联系乡镇(街道)及计生综治部门抓调研、抓督导、抓整改、抓落实。在5月30日召开的全县计生工作推进会上,县委书记廖桂生特别指出:“党政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不重视等于对自己的政治前途不负责”。为此,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部门一把手引起了警醒、引起了共鸣,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到了“五抓”:理直气壮大胆抓、突出重点扎实抓、讲究方法善于抓、保证力量常态抓、全面部署统筹抓,全县上下形成了“党政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群众响应”的良好格局。
(2)强化考评创新。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计生工作责任,从2018年起县综合评价中对乡镇(街道)、县直及垂直管理单位人口计生(计生协)工作考评分值确定为5分,占考评总分值5%;2018年,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了对乡镇(街道)和县直计生综治单位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与16个县直主要计生综治单位签订计生综治工作考评责任书,将涉及省计生考评相关县直部门(单位)的考核结果纳入县综合评价总分中予以加分或扣分,通过责任书的签订和严格考核强化县直计生综治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扩大计生工作“一票否决”范围,将乡镇(街道)驻村(居、社区)干部和县人口计生委联系乡镇(街道)驻村(居、社区)干部职工纳入“一票否决”的问责范围,强化县乡干部责任;把村级计生工作开展情况与村级工作经费和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的绩效工资挂钩,制定严格的村组计生信息员绩效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不断强化村级管理考核,努力做到工作责任到村、制度落实到村、服务延伸到村、奖罚兑现到村,着力增强村级干部抓好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