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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心得体会

学法心得体会(精选)

学法心得体会15篇

学法心得体会(一),分享最新好文章,本文出自实用文栏目:

最近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也明确了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宗旨,以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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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在各方面做学生的表率,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发展。因为这次学习活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所以我利用业余时间和休息时间学习了《教师法》等重要理论,经过学习,本人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头,我就具体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一是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此刻我们要应对新形势下新教育发展的需要,必须认真学好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等教育理论。学理论,就要抓住实质,在提高理论素养上下工夫,逐步加深对“教育即服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并时时处处注意自我的言行举止,加强自我的依法执教意识。

二是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异常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当时刻记住,仅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三是工作作风上需严谨,在工作标准上要够严格,才能尽善尽美。比如加强横向联系,尤其是近两年来,我发现自我创新工作上做得很平凡,时时处处争一流的标准上把握不够,以后应多向有工作成绩的老同志学习。抓住学习活动的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我做起,从此刻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对教育多一份执着,多一些奉献,少一些怨言。时刻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模范性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我。献身教育事业,争做优秀教育工作者。

四是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礼貌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教师的言传身教对学生而言至关重要,它对学生潜意识的影响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所以应当加强师德的学习,规范自我的言行,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出力。

学法心得体会(二),分享最新好文章,本文出自实用文栏目:

普法工作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是一项系统性、社会性、全局性活动,是一项提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民心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长期不懈地抓下去。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使普法成为公众的内在需求,在全民中树立法文化观念,全面推动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

普法是全民普法。普法不只是普法职能部门和普法工作者的"专利"。公民本身既是施教者也是受教者。普法不是由一群人向另一群人灌输法律知识,而应是一种互动的、双向的交流活动。此外普法是为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保障公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而意识的构成是自觉的主动的,不可强迫的,这就要求在普法活动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文和民本精神,使普法活动成为一项“民心工程”。

“以人为本”就要注重“因材施教”。普法教育的对象,范围广,层次多,理解本事千差万别,所以要根据不一样对象的特点,针对性设置与其社会主角相近的资料,采用不一样的方法和手段,突出地域特色、群体特点、个性风格,做到量体裁衣,分类施教。

“以人为本”还要坚持把握普法的时间性和空间性,增强时效性。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总是在必须的时空范围内活动,普法教育要取得预期效果,必须恰当地把握好时间和空间,了解人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紧跟形势,服务中心,围绕热点,做到应时应景。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普法创新,增强普法的艺术性。受教育者,虽本质上对法有渴望和需求,但实际上往往不喜欢枯燥的说教与老一套的做法。所以,仅有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强趣味性、娱乐性、艺术性,才能使普法更具吸引力。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说教与熏陶相结合,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寓教于乐,使普法教育受到公众实实在在的欢迎和喜爱。

坚持“以人为本”需拓宽普法渠道和载体,增强渗透性。普法已走过了启蒙阶段,早期经常运用的集中式、灌输式和填鸭式的教育方式。现代社会信息传输面广量大、快速高效,所以,此刻的普法要多管齐下,讲究载体的多样性,强调新闻媒体、信息网络与声像、文字等实物载体有机结合,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要在渗透和结合上做文章,把法律知识渗透于司法实践中,渗透于法律服务中,渗透于日常生活中,使普法无处不在,无时不闻。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增强普法的科学性。20年的普法,使广大公民从对法律的无知,到对有关法律知识的耳熟能详;从过去把法律置于"事后",到此刻把法律置于"事前",都说明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有了极大提高,他们已不再满足于学一点法律条文,而是期望把"法治"精神贯穿到他们的生活中。所以,普法要及时适应这种变化,不能总是停留在"灌输条文"上,要提升层次,更新观念,把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律文化、倡导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目的,贯穿于普法工作始终。

坚持“以人为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内在需求。仅有满足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普法教育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发展。从心理学角度来将,仅有普法的资料、形式贴合普法对象的个人需要时,他才会对其产生亲和力、认同性,从而引发进取的态度。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学法心得体会(三),分享最新好文章,本文出自实用文栏目:

经过学法用法,我对法律条文由表面理解到深层次内涵的深刻领悟,有了质的变化。对照所学的知识,结合本职工作,联系到执政为民、依法办事上,真正觉得法律对一个基层审计干部来说,既是护心镜,又是当家宝。

一、领悟学法的重要性

普法教育已经开展了十几个年头,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我深深感到:法律意识淡薄和执法的苍白,是那样毫不留情地阻碍着发展。所以法律知识学习,对我是个很大的鞭策,更是一个很大的收获。我不仅仅一扫缺少法律知识带来的困惑和迷惘,更收获了增长法律知识带来的巨大财富。所以说,学法重要,用法必然,执法关键。

二、坚持学法的自觉性

作为一名基层审计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本事和水平,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我深深体会到,搞行政事务要学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搞审计业务要学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如此等等,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规。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构成自觉的、有序的、重点的学习风气和习惯,仅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

三、提升用法的技巧性

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经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我深深感到,仅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在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时,才能做到充分论证,依法决策,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景、新问题。。我体会到,要想办成一件事,还必须把握好“三道关”。一是法律关。法律是准绳,法律至上、法律至尊、法律至贵;学法律充实自我心中有数,用法律保护群众深得民心,依法律办事得心应手。二是公开关。公开是依法行政的窗口。三是行政关。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干部在工作中的每个具体的行为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学法榜样,当用法先锋,行法定职权。行政权的运用,最经常、最广泛、最密切地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崇尚法制权威,是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执法的有效途径。

学法心得体会(四),分享最新好文章,本文出自实用文栏目:

一向以来,我们学校的生源都是市区中学挑拣剩下的,学生数学入学平均分仅有40多分满分是100分,处于市属学校平均分的末流,这样的生源也导致了每次期末数学考试成绩一向处于全市的排行的后几名,觉得怎样样也不能教好这样的学生,学生也对数学成绩很不满意,每次考试年级平均分都是20多分,也以往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下去了,此刻也在进行教改,碰到了很多的困难,而自我在数学方面就是研究到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一丝不苟上好课,日常教学都是自我在唱独角戏,很少研究到对学生进行学法指导,学生的学习是很被动的。所以,往往后果是教师备课充分,上课也讲得辛苦,讲课滔滔不绝,还是有相当部分学生听不懂,上课不仅仅不认真听,还不时还发现有学生趴桌子睡着了,考试成绩平均分与及格率也不好,感觉上课很累人,学生也学得挺累的。这都是只管教学进度教学方法,不顾学生学法指导所造成的啊。

经过学习,改变教学方法,寻找学生的学习需要,精心地选择适合于学生的复学习资料,使所有学生既能参与,又有必须的拓展、探索的余地,全体学生在获得必要发展的前提下,不一样的学生获得不一样的体验.课堂教学中重启发、重内化、重反思本事的培养。同时兼顾对学生的学习目的、动机、学习心理、学习自主控制和学习习惯的精心指导,培养学生的学习本事,将教法与学法有机结合,此刻看着学生在课堂上认真倾听,认真做练习,并且数学成绩提高很明显,自我心里感觉很开心。

学法心得体会(五),分享最新好文章,本文出自实用文栏目:

经过学习《教师法》,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仅要在自我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经过言传身教,经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梦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完美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经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将做人的教育寓于教学中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教师应当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三.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教师的尊敬之言。对于教师则不能够“家长”自居,应当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我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教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我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四.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构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那么如何用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仅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一,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我。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教师,要一身正气,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坚持学习与实践。教师的基本职能是“传道、授业、解惑”。所以,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当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第三,要爱教育事业。仅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仅有热忱的爱每个孩子,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第四,热爱每一个孩子,不只教给孩子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团体的温暖。让每个孩子都能在这个团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

学法心得体会(六),分享最新好文章,本文出自实用文栏目: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我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我。

一、在xx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xx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我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我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我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我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我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我的底蕴,提升自我的品味,自我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经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我,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我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我,觉得自我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我的实践,规范自我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欢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必须都会多得许多欢乐。

三、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我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我。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我,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四、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我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一种为自我追求而敢于挑战自我的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我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清者自清,拥有一片属于自我的天空

学习教师法心得2

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经过对《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1.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仅要在自我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经过言传身教,经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梦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经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2.将做人的教育隅于教学中

唐代文学家韩愈在《师说》中给教师这职业下的定义是:“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就是说“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教师应当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3.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教师的尊敬之言。对于教师则不能够“家长”自居,应当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我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教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我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4.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构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仅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学生也往往是最相信教师的,我就像关心自我孩子一样关心我们的学生。

我平时对我自我要求很严格,可是听了他们的报告以后,感觉我自我对我自我要求太低了。我决心从此刻起我要高标准要求自我,不断学习,不断反思。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一,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我。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作为一名教师,就要一身正气,就是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我要坚持学习与实践。我们教师的基本职能就是“传道、授业、解惑”。所以,我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救应当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处在跨世纪的今日,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的理论,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第三,要爱教育事业。仅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仅有热忱的爱每个学生,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我要坚贞不移的热爱教育事业。

第四,热爱每一个学生,我要热爱我的每一个学生,我觉得教师不只是教给学生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团体的温暖。让每个学生都能在这个团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这就是我的目标,也是我的职责。

学法心得体会(七),分享最新好文章,本文出自实用文栏目:

学校进行了一次法制教育讲座,使我受益匪浅。

在我们的认识中,总以为违法犯罪离我们很遥远,我们是不会违法的,但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答案是否定的。就拿吸毒来说吧,正如专家所说,不少青少年都认为毒品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自我必须会抵制住它的。可是结果却实十分悲惨的,而毒品不仅仅对人的身体产生了极大的危害,并且更在心理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使他们失去了做人的尊严。所以我们应当正确对待生活,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只会含恨终身。

而在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既是观众又是演员,每一天我们都在扮演着不一样的主角,而我们应当努力的演好自我的每一个主角。关注生活中的细节,因为往往一个不令人注意的小毛病会发展成为一个巨大的错误。我们身边有些同学总是犯错,自我放纵,把不良的风气带入学校中,去仍固执的认为这是个性张扬的表现。他们认为只要不去杀人放火,犯点小错没什么大不了的。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由此可见我们因当对这些小错误给予足够的重视,否则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所以我们应当用自我的法律意识对自我的行为作出合理的确定,必要时还能够向家长及教师寻求帮忙,这样我们才能拥有完美的明天。

总而言之,作为一名合格的中学生生活在当今的法制社会中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从而避免因法律观念单薄、自我保护意识和本事不强而造成的违法行为。

最终,愿同学们在法律这把保护伞下能拥有一个完美的明天。

学法心得体会(八),分享最新好文章,本文出自实用文栏目:

我有幸在这次继续教育中学得翻转课堂,使我有了一个向北大教授学习、提高的机会。翻转教学资料丰富,形式新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此之前,我也曾出去培训过几次,但每次都是以听教师的课堂教学为主,所看到的都是经过了呆板的讲解。这次听了他们各具特色的翻转教学,虽然我不能做一点不漏,但他们新奇的教法、独到的方式、全新的管理体制,对我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无不起着重要的作用。这次培训之后,更增添了我努力使自我成为翻转教学推广的信心,给了我们强烈的感染和深刻的理论引领。下头是我在培训中的几点心得体会:

第一;经过培训,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必须更新教学方法。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广泛运用,“填鸭”式的教法已经不适应时代的需要了,这就要求教师既不能脱离教学实际又要为解决教学中的问题而进行的研究即不是在书斋进行的研究而是在教学活动中的研究。必须使用现代教学手段,并将其运用于教育工作实践。以教师为本的观念应当转为以学生为本,自觉让出主角地位,让学生成为主角,充分相信学生,进取评价学生。

第二;经过此次培训,我在教法观念上有了很大的转变,再不能象原先那样死板的教书,一支粉笔,一块黑板,教师讲天花乱坠,学生听的昏昏欲睡,著名教育家陶行之先生说过:教法是为了最终到达易教,是用简单的方法来传授知识,要重在教学生掌握方法,学会学习。而我们今日所学的翻转课堂不正是这种理念吗

第三;经过培训,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要坚持不断地学习,掌握先进教学方法,为更好的教学做好准备。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现代化的进程的不断推进,当前以多媒体与网络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的迅速兴起,正快速地影响着各学科的教学。而翻转课堂正是在新的媒体时代发展下的必然提高。教师应与时俱进,适应时代的发展,为了更好的做好自我的任务,就应当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自学本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教学方法的改革深化。

学法心得体会(九),分享最新好文章,本文出自实用文栏目: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每一个国家都有它的法律,我们中国也一样。我利用国庆中秋八天长假,学习了《小学生行为规范》,也浏览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我们小学生必须要了解明白的法则。《小学生行为规范》共有20条,这20条都是我们必须要牢记和遵守的。经过学习,我对其中两条印象最深。

一是:《小学生行为规范》中第8条说:“……不比吃穿……”可是,此刻国家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几乎每个家庭都仅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就成了宝贝,他要什么,父母就给什么。久而久之,这些孩子就养成了依靠父母、不劳而获的习惯。他们还会因为自我家庭条件好,去和同学比这比那:“我的鞋子可是xx牌子哦!衣服是世界著名的xx牌子的!”“我们家还有一个大花园呢!”“我每一天回家可都有烤乳鸽、鱼翅吃呢!”长大后,他们离开了父母,没有了名牌衣服,珍贵吃喝,自我又没有本事,就只好去偷、去抢,一次,两次,三次,他们就渐渐成为了罪犯……

二是:《小学生行为规范》中说:“……不进入网吧及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上个学期末,我们三水区的中小学校组织参观了“礼貌上网,远离网吧”漫画展。这些漫画展出的是一个个青少年接触网吧后而一发不可收拾的案例,真是触目惊心。一项调查证明:在我国的青少年中,85%以上的青少年喜欢上网。而在这些人中,99%都选择在网吧上网。如果他们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的话,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

同学们,知法懂法是多么重要啊!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让我们一齐学法,用法律武装我们的大脑,做一名优秀的小学生吧!

学法心得体会(十),分享最新好文章,本文出自实用文栏目:

在美丽的合欢花盛开的六月,我们一行来到了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没来得及欣赏迷人的海景,就匆匆投入到了“翻转课堂与微课程实验教学实践专场研修班”的学习中。“翻转课堂”是什么,最近一段时期听说过,据说又是一种新的教学模式,从来没有实践过,也没有看过具体的这种课堂模式,经过这次的学习,经过一番搜索查阅一些网站等相关信息的学习,本人对“翻转课堂”有了初步认识:

所谓翻转课堂,就是教师创立视频,学生在家中或课外观看视频中教师的讲解,回到课堂上师生应对面交流和完成作业的这样一种教学形态。翻转课堂的不是在线视频的代名词。不是视频代替教师;不是在线课程。不是学生无序学习。不是让整个班的学生都盯着电脑屏幕。不是学生在孤立的学习。

翻转课堂“是”什么是一种手段,增加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互动和个性化的接触时间。是让学生对自我学习负责的环境。教师是学生身边的“教练”,不是在讲台上的“圣人”。是混合了直接讲解与建构主义学习。是学生课堂缺席,但不被甩在后面。是课堂的资料得到永久存档,可用于复习或补课。是所有的学生都进取学习的课堂。是让所有学生都能得到个性化教育。

如何开始翻转课堂“翻转”让学生自我掌控学习。翻转课堂后,利用教学视频,学生能根据自身情景来安排和控制自我的学习。学生在课外或回家看教师的视频讲解,完全能够在简便的氛围中进行;而不必像在课堂上教师团体教学那样紧绷神经,担心遗漏什么,或因为分心而跟不上教学节奏。学生观看视频的节奏快慢全在自我掌握,懂了的快进跳过,没动的倒退反复观看,也可停下来仔细思考或笔记,甚至还能够经过聊天软件向教师和同伴寻求帮忙。

翻转课堂最大的好处就是全面提升了课堂的互动,具体表此刻教师和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与学生之间。由于教师的主角已经从资料的呈现者转变为学习的教练,这让我们有时间与学生交谈,回答学生的问题,参与到学习小组,对每个学生的学习进行个别指导。当学生在完成作业时,我们会注意到部分学生为相同的问题所困扰,我们就组织这部分学生成立辅导小组,往往会为这类有相同疑问的学生举行小型讲座。小型讲座的美妙之处是当学生遇到难题准备请教时,我们能及时的给予指导。

当教师更多的成为指导者而非资料的传递者时,我们也有机会观察到学生之间的互动。我们在教室内巡视过程中注意到学生发展起了他们自我的协作学习小组,学生们彼此帮忙,相互学习和借鉴,而不是依靠教师作为知识的唯一传播者。它确实是神奇的观察,使我们对学生们的合作学习探讨充满了敬畏。

当我们尊重学生们的这种方式,他们通常会作出回应。他们开始认识到,我们在那里,是在引导他们的学习,而不是发布指令的教师。我们的目标是他们成为最好的学习者,并真正理解我们课程的资料。当我们在学生身边和他们一齐掌握概念,他们会以他们最好行动来回应。

翻转课堂改变了我们与家长交流的资料。大家都记得,多年以来,在家长会上,父母问得最多的是自我孩子在课堂上的表现,比如:安静的听讲,行为恭敬,举手回答问题,不打扰其它同学。这些看起来是学习好的特征,我们回答起来却很纠结。因为在我们翻转课堂后,在课堂上这些问题也不再是重要的问题。此刻真正的问题是:孩子们是否在学习如果他们不学习,我们能做些什么来帮忙他们学习呢这个更深刻的问题会带领教师与家长商量:如何把学生带到一个环境,帮忙他们成为更好的学习者。

学生为什么不学习有无数的理由:他们没有相关的基础知识吗他们个人问题干扰他们的学习吗或者,他们更关注“在学校玩”,而不是学习吗当我们(家长和教师)能够诊断孩子为什么不学习时,我们就能创立一个强大的时刻来实施必要的干预措施。

学法心得体会(十一),分享最新好文章,本文出自实用文栏目: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很有幸在上周四午时聆听到恒久律师事务所周律师的一次法制报告会,虽然仅有短短的一小时,可是他所讲述的资料令我和在座的所有同学都收益匪浅。

我们的生命是脆弱的。我们难以去预料到灾难什么时候来临,什么时候发生在自我身上。在我们生活中法律意识逐渐淡薄,取而代之的是违法犯罪事件逐年增加。十五、六岁正是人生最娇嫩的花季年龄,或许就是因为淡薄了法律意识,藐视了法律的威严,从而容易走上违法之路。

在我们同学中有时会发生一些小摩擦,动起受来,如果不能克制,可能就会造成升级,严重时会至伤至残。到那时才后悔已经晚了……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仅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完美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青少年犯罪,不仅仅虚度了自我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我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所以,加强思想道德的意识必须从我们青少年开始。

发生在某城市的绑架案——违法分子绑架了三个孩子,其中死了两个。当专案组人员解救出那名获生的小孩时,问他为什么能这么镇定的等到公安叔叔来救他时,令人惊喜的是那位小男孩的话:”我相信公安局和爸爸妈妈能把我救出去的,我不怕!”是呀,正是因为那个小男孩的无畏和相信法律才挽救了他的生命。一个七岁的小孩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是理解了这么多年教育的人呢!法律是保护我们人生安全的最好武器。相信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是保护生命的重要方法。

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我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一个有前科的人,就算是在微小的偷窃行为也令人感到羞耻。在漫漫人生中,为何不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呢。在我们有限的时间内做一个公正的人。

学法心得体会(十二),分享最新好文章,本文出自实用文栏目: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学校,我们小学生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明白有多少人所以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走出学校,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终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所以,这的确应当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异常向大家提出几点提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学校,不准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学校,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团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团体中的个体的礼貌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我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一样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我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这样的例子在我们身边很多,比如去年在我们学校就有为了帮忙朋友恶性打架斗殴的案件,造成对方同学轻伤,构成了刑事犯罪。最终用去家里上万元不说,还被公安机关拘役。

总之,人,不可能自然而能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学法心得体会(十三),分享最新好文章,本文出自实用文栏目: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我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一样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能够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了《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了《教师法》,《普法》……长期以来关于教育的法律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经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能够吞下去,此刻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五五普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仅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我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必须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五五普法》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我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我,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应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教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我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当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

,年年草不一样。

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进取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一样的可人之处。所以便更需要我们用不一样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五五普法》来规范和鞭策自我,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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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学校组织了一次法制教育活动,我受益匪浅。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可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必须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以往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必须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必须是十分不坚强的人。可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我!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期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向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职责。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应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本事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我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所以,我们每位高中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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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国进入“五五”普法的第四个年头,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更应当清醒地看到,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本事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作为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务员,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本事,为构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保障系统”尽力,必须结合本职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是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劳动保障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各个部门诸多法律法规,作为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务员,必须充分掌握法律知识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公务员首先应当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劳动保障的形象。同时,公务员队伍进取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经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是进一步确保学法成效。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公务员系统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必须成效。但不可否认,政府机关异常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用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景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所以,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资料、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格考核,真正提高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进取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当前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呈上升态势,分散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很多精力。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此刻,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来之不易,公务员队伍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能够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